今年我省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案例试点 | |||
发布时间:2018/7/24 来源:聊城市卜秀物资有限公司 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三种情形且有明确责任主体的,要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一是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;二是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事件的;三是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清除污染费用、生态环境修复费用、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、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、鉴定评估以及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。 | |||
|